搞好自動化設備的運行管理,要建立對自動化設備的定期巡檢,定期檢驗和缺陷管理制度,建立巡檢記錄簿、缺陷處理記錄簿。
定期巡檢每季度一次,巡檢的內容包括:
·巡視設備和各信號指示燈的工況。
·檢驗遙測的運行工況。
·在遠動裝置上對遙信量進行抽樣檢查,其數量一般不少于總遙信量的20% 。
·巡視遙控/遙調執行屏的繼電器觸點,若發現故障需處理時,應先將遙控/遙調的輸出接口斷開。
·測量設備各等級的電源電壓。
·測量調制解調器的輸入、輸出電平。
·測量數據傳輸通道中遠動發送電平必須符合通信設備的規定,在信噪比不大于17dB的條件下,遠動入口接收電平一般不低于-17dB
·對不間斷電源(UPS)進行自動切換檢查。
·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清潔工作。
定期檢驗周期一般為一年,最多不超過三年。定期檢驗的內容包括 :
·遙測。遙測的總準確度應不低于1.5級,即從變送器入口至調度顯示終端的總誤差以引用誤差表示的值不大于+1.5%,不小于-1.5% 。
·遙信。應進行包括二次回路相關器件在內的整組傳動試驗,校對傳動的信號是否與定義的遙信序號相對應。
·遙控/遙調。對全部的遙控/控制量進行包括一、二次相關設備在內的聯動操作試驗,校對被控設備是否與控制命令的對象相一致。
·后備電源應在交流電源消失60 min內維持對自動化設備的不間斷供電,若后備電源采用UPS,還應對其進行自動切換檢查。
·變電所自動化設備應與主站系統設備進行聯調檢驗。 |